中央電大法學 (蒙漢雙語 )專業 (本科 )專業規則
一、培養規格與培養目標
專業培養規格:本科(??破瘘c),兩年制,三年業余學習,短學習年限不低于兩年半。
專業培養目標: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建設需要,德、智、體全面發展,適應內蒙古自治區和諧發展,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法規,達到相當于全日制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成人本科畢業水平,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夠在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應用型高等法律專門人才。
學位目標:法學學士學位。
二、課程模塊設置
本專業共設置7個模塊,分別是: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通識課、專業拓展課、綜合實踐、補修課。
三、課程設置
1.公共基礎課該模塊中央電大考試低學分為13學分,模塊設置低學分為20學分。
課程:學位外語(法學)、國家開放大學學習指南、民族理論與民族政策、計算機應用基礎(本)、英語Ⅱ(1)、英語Ⅱ(2)、學位論文指南。
2.專業基礎課該模塊中央電大考試低學分26學分,模塊設置低畢業學分31學分。
課程:國際公法、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商法、中國法制史、知識產權法、外國法制史。
3.專業課該模塊中央電大考試低學分為10學分,模塊設置低畢業學分為28學分。
課程:環境法學與草原法學、法律文書、合同法、勞動法學、證據學、房地產法、公司法、國家賠償法、稅法、仲裁法、WTO法律專題、案例分析專題、法律工作者職業道德、現代產權法律制度專題。
4.通識課
中央電大設置統一的通識課平臺,所有開放教育專業適用此平臺的課程;通識課模塊中央電大考試低學分為0學分,模塊畢業低學分為2學分;內蒙古電大模塊設置學分為14學分;通識課模塊課程不得免修免考。
5.專業拓展課該模塊全部為選修課,中央電大考試低學分為0學分,模塊中央電大考試低學分為0學分,模塊設置學分為6學分。課程:蒙古國法律制度概論、蒙古族法律史、翻譯學基礎,共9學分。
6.綜合實踐
本專業綜合實踐包括畢業論文和法律實踐,統設必修共8學分,由內蒙古電大根據中央電大制定的實踐環節教學大綱組織實施,不得免修。
7.補修課
補修課是對于在注冊本科(??破瘘c)專業學習中,不具備相同專業??茖W歷或不具備學習該專業相關基礎知識的學生補修的課程。補修課程學分是按規定需要補修的學生必修的學分和畢業審核的必要條件。補修課程統一使用中央電大確定的課程名稱,執行統一的教學大綱或教學要求,并由中央電大推薦教材、提供相關教學支持服務。由省級電大組織考試,并計入畢業生總學分。
本專業補修課程:民法學、刑法學、法學基礎知識,總12學分。
8.本專業學位論文指南為學位課程,申請學位的學生要必修本課程。
9.統設必修課嚴格執行統一課程名稱,統一課程學分標準,統一考試,統一教學大綱,選修課參加中央電大或省級電大考試。
10.課程實踐環節成績計入課程學習成績,沒有完成課程實踐環節的不能取得課程學分。
11.相似課程不宜兼修,如兼修,只計其中一門課程的學分。
12.專業規則表中各課程開設學期是根據專業知識結構確定的,供學生選課時參考,所有統設必修課程首次開設后均實行全年滾動開設。
四、畢業規則
本專業各模塊畢業低學分依次是:
公共基礎課模塊:13學分
專業基礎課程模塊:26學分
專業課:14學分
通識課:2學分
專業拓展課:0學分
實踐課:8學分
補修課:12學分
本專業畢業低總學分為71學分(需補修的學生為71+12學分)。各模塊畢業低學分之和為63學分;各模塊中央電大考試學分之和為49學分。本專業學位申請的規則是:取得專業低畢業總學分,課程平均成績達到75分(含75分),全國統一英語等級考試、學位論文指南考試及格。
五、課程說明
(一)本科課程
1.國家開放大學學習指南
本課程1學分,課內學時18學時,開設一學期。
《國家開放大學學習指南》是國家開放大學(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在本、專、一村一的所有專業開設的一門統設必修課。本課程的教學目的是使接受國家開放大學遠程教育的學生在進入專業(課程)學習之前,了解和熟悉遠程教育新的學習環境,建立與遠程教學模式相適應的新的學習理念,了解并盡快適應遠程教育教與學的方式,掌握基本的學習技能,逐步培養自主學習的習慣和能力。
本課程的主要內容:以完成學習任務的過程為導向,從學習者如何完成國家開放大學規定的專業學習任務的角度,讓學習者學會如何完成一門課程的學習、一個專業的學習,同時描述國家開放大學基本的學習方式,說明國家開放大學的學習環境,解釋國家開放大學學習平臺上基本術語的涵義,使學生能使用學習平臺的基本工具輔助完成學習活動,并且了解國家開放大學學生相關事務與管理規定。使學生初步具備利用現代遠程技術在國家開放大學進行學習的能力。
2.中國法制史
本課程講授我國自夏、商、西周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前法律制度形成和發展的歷史進程,以及各時期重要的立法狀況和重要法律的基本內容,旨在使學生對我國法律制度的形成有大致的了解,批判地吸收和借鑒歷代法制中有益的東西,加深對馬克思主義法學基礎理論的理解,并打好法學歷史知識的基礎。
本課程的主要內容:夏朝的法律制度;商朝的法律制度;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律制度;秦朝的法律制度;兩漢的法律制度;三國魏晉南北朝的法律制度;隋唐的法律制度;宋朝的法律制度;明清的法律制度;鴉片戰爭后清朝的法律制度;太平天國的法律制度;中華民國的法律制度;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革命根據地民主政權的法律制度。
3.國際公法
本課程的教學目的:使學生掌握國際法的基本知識、基本原理及國際關系方面的基本常識。
本課程的主要內容分為總論和分論兩部分??傉摬糠株U述國際法基本的理論問題,包括國際法的性質與基礎、國際法的基本原則、國際法的主體、國家等。分論部分闡述國際關系各個領域中的國際原則、規則的規章制度,包括領土法、海洋法、空間法、國際法上的個人、國際組織法、外交和領事關系、條約法、國際經濟法、國際爭端法和戰爭法等,國際法的定義及淵源,國際法主體,國家領土,海洋法空間法,外交及領事法,戰爭法等。
4.國際私法
本課程的教學目的:使學生掌握國際私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識,并能據此分析和解決實踐中出現的有關涉外民事法律問題。
本課程的主要內容:國際私法的基本原理,講授國際私法的對象、范圍、性質、定義、原理及其發展,國際私法的基本規范———沖突規范,外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講授涉外法律關系主體的法律適用,適用于婚姻與家庭關系的法律,適用于國際經濟技術合作的法律,侵權行為的法律適用,涉外繼承;涉外民事訴訟與商事仲裁,講授涉外民事訴訟中的司法管轄,涉外民事訴訟的一般法律程序與國際司法協助,區際私法等。
5.國際經濟法
本課程闡述了國際經濟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則,并結合我國有關立法、司法實踐活動介紹國際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
本課程的主要內容:國際貿易法律制度、國際結算與支付法律制度、調整和管制國籍貿易的法律制度、國際投資法律制度、國際金融法律制度、知識產權國際法律保護、國際稅法、國際商事仲裁等。
6.知識產權法
本課程主要闡述了知識產權的概念、原則,系統地論述了我國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以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及其具體操作的基本技能;并結合我國的立法和司法實踐活動,介紹了國際知識產權有關公約的主要內容及其發展趨勢,旨在使學生能夠較全面地掌握我國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及其規定,了解國際知識產權的主要規定及其發展。
7.合同法
本課程系統地闡述了我國合同法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以及各種民事、經濟、技術等方面的合同規范。從理論與實踐兩個方面對合同的訂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變更和轉讓、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違約責任等有關問題進行了系統的論述,并具體介紹了有關買賣、供用電、水、氣、熱力、贈與、借款、融資、承攬、建設工程、運輸、技術、保管、倉儲、委托、行紀、居間等合同。
8.商法
本課程概括闡述了公司法、票據法、保險法、證券法和破產法等方面的概念、特點、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識,介紹了我國有關的法律制度和本學科的發展趨勢。通過學習本課程可以使學生對公司、票據、保險、證券等法律制度有所了解。
9.法律文書
法律文書包括規范性的法律文書和非規范性的法律文書。本課程主要講授司法文書與民用訴訟文書,屬于非規范性的法律文書的基本內容。
本課程的教學目的:使學生掌握有關司法文書及民用訴訟文書的寫作要求和寫作方法,培養學生寫作有關司法文書及民用訴訟文書的能力。
本課程的主要內容:司法文書的作用、特點和寫作的基本要求;公安機關的司法文書;檢察機關的司法文書;人民法院的司法文書;律師事務所常用文書;司法機關的筆錄類文書等。
10.勞動法學
本課程講授我國勞動法方面的各種法律法規。通過學習本課程,理解勞動法學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掌握我國勞動法的內容,并能理論聯系實際,運用勞動法學的基本理論,解決我國勞動關系法律調整中的實際問題。學生在學習本課程的基礎上,可對國外勞動法進行比較性的研究。
11.蒙古族法律史
蒙古族法律史課程是蒙古族法律歷史的概論。本課程講授蒙古汗國《札薩克》、元朝法律制度形成和發展的歷史進程以及各時期重要立法狀況和重要法律的基本內容,使學生了解古代蒙古法律制度的形成、法制建設及社會歷史背景。
本課程內容:蒙古汗國《札薩克》;元朝法律制度等。
12.蒙古國法律制度概論
本課程的教學目的:使學生了解蒙古國法律的基本知識。
本課程的主要內容:蒙古國憲法概要、蒙古國民法概要、蒙古國家庭法概要、蒙古國刑法概要、蒙古國民事訴訟法概要、蒙古國刑罰處罰法概要、蒙古國審判程序法概要等。
本課程內容:蒙古汗國《札薩克》;元朝法律制度等。
13.翻譯學基礎
本課程教學目的和要求:向學生講授基本翻譯理論和常用的翻譯方法技巧;通過學習和反復實踐,要求學生基本了解基礎知識、漢蒙語言對比方面的翻譯理論,并熟練掌握翻譯方法和技巧。
本課程翻譯知識部分:翻譯概念;翻譯的性質;翻譯的分類;翻譯的標準;翻譯的原則;翻譯的作用;譯者必備的條件;翻譯的步驟。翻譯技巧部分:說明譯法;抽象表達法和具體表達法;取代譯法;替代譯法;引申譯法;蒙語習慣表達法;適應譯法;漢蒙句型的異同及翻譯技巧譯,增詞譯法和減詞譯法等。體裁翻譯部分:行政論文翻譯;公文翻譯;新聞翻譯;法律文書翻譯;財經類文書翻譯,科技作品的翻譯??谧g部分:口譯技巧。
14.民族理論與民族政策
本課程是中央電大開放教育本科專業(理工科專業除外)開設的公共基礎課,統設必修,學分2,課內學時36,開設一學期。
本課程的教學目的是使學生通過學習,樹立馬克思主義的民族觀,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完整地把握我國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正確認識和處理我國的民族問題和民族關系,自覺地維護祖國的統一,增強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的意識,促進各民族共同發展和共同繁榮,促進和諧社會的構建與進步,為加速祖國社會主義現代化貢獻力量。
本課程的教學內容主要包括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我國民族的歷史與現狀和我國的民族政策等,具體闡述了馬克思主義關于民族、民族發展、民族關系、民族問題等方面的理論,介紹了我國民族和民族問題發展的歷史、現狀,著重講述了我國的民族平等團結政策、民族區域自治政策、民族干部政策、民族經濟發展政策、民族文化教育發展政策、民族語言文字政策、民族風俗習慣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等。
(二)補修課
1.刑法學
本課程4學分,課程學時72學時,開設一學期。本課程是非法學專業而參加“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開放教育”法學專業本科階段學習者必須補修的一門專業基礎課。本課程的任務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其他刑事法律為根據,通過對刑法理論及其實際應用的講授與學習研究,使學生較為系統地掌握我國刑法及其所規定的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基本原理、原則和具體制度,學會運用刑法理論并根據刑法規定分析和解決實際刑事案件中的各種基本問題。
本課程的總體教學要求:了解刑法學和我國刑事立法的發展概況;明確刑法學的研究對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論體系;掌握刑法學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我國刑法的基本精神和具體規定;學會運用刑法理論并根據刑法規定,分析和解決實際刑事案件中的各種基本問題。
2.民法學
本課程4學分,課內學時72學時,開設一學期。
本課程是非法學專業畢業而參加“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開放教育”法學專業本科階段學習者必須補修的一門專業基礎課。
民法學課程是以研究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民事法律規范為研究對象的學科。民法學的主要任務是研究民事法律規范的內在規律性,總結民事法律規范在適用中的經驗,以正確理解和運用民事法律,為民事立法提供理論依據。
本課程的主要內容:民法概述、物權概述、債權、人身權、知識產權、繼承權、民事責任。本課程主要教學目的是依據法律專業的需要,對必修本課程的學員進行有關民法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教育和培養。
民法學應在商法、合同法學、知識產權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等專業課程之前開設。
3.法學基礎知識
本課程的學分為4學分,課內學時72學時,開設一學期。
本課程是非法學專業??飘厴I而參加“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開放教育”法學專業本科階段學習者必須補修的一門專業基礎課。通過本課程的學習,讓非法學??飘厴I的學生接受比較全面的法學基礎知識的教育,使其具備繼續完成本科學習的基礎,達到我國教育部對法學本科學生的基本要求。
本課程的主要內容:法的基本理論,包括法的產生和發展、法的本質和類型、法的作用、法的創制和實施、法律意識以及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依法治國等理論;我國憲法和有關法律,包括憲法、行政法、婚姻家庭法、經濟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部門法的基本內容;國際法等的基本原則和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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