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電大法學專業招生規則
一、培養目標
中央電大法學專業旨在培養適應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需要,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行政法規,具有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行政執法機關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應用型高等法律專門人才。
二、適用對象
招生對象主要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從事法務的工作人員,及對本專業感興趣的人員。
三、入學資格
要求學生必須是具有國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專業高等??疲ê瑢?疲┮陨蠈W歷者。
四、入學水平測試
各省考生的入學水平測試由省級電大組織實施,并須在學生注冊前進行,水平測試合格者才能準予入學。
五、主修課程
法學專業學生主修課程包括法理學、民法、刑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知識產權法、合同法、商法、法律文書、勞動法學、證據學、中國法制史等。
六、修業與畢業
實行學分制,學生注冊后8年內取得的學分均為有效。低畢業學分為71學分。中央電大按三年業余學習安排教學計劃,短畢業年限不得低于兩年半。學生通過學習取得規定的低畢業總學分,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即準予畢業,并頒發國家承認的高等教育本科學歷畢業證書。畢業證書由教育部給予電子注冊,使其可以在國家網上得到查詢。
七、學位取得
學生若要申請學位必須符合學位申請相關條件:50%的必修課成績達到70分以上(含70分);其他課程成績均在60分以上(含60分);通過學位英語相關考試(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北京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統一考試、或中國政法大學統一組織俄語、日語等專項考試;或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畢業論文(設計)達到良以上(含良)等。
符合以上條件者,可申請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學位。(具體要求參見中央電大與學位授予高校共同制定的學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
八、畢業可獲得的知識和能力
畢業后,學生掌握的知識和能力有:1.掌握法學的基本理論與基本知識;2.熟悉我國法律法規和黨的相關政策,具有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3.掌握法學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術,具備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4.了解法學的理論前沿和法制建設的趨勢;5.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并具備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的能力。
九、收費標準
參見當地省級電大法學本科專業收費標準。
【報名方式】
(1)加老師微信 15690876591(王老師) -發電子版報名資料-報名費學費轉賬-書快遞發給學員